纺织服装研究中心 纺织服装研究中心
新闻中心
 您的位置: 首页 纺织要闻

8月1日起 童装实施A类标准

8月1日起,新版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将正式实施。届时,三岁以下儿童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,不符合《规范》的童装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。

新版《规范》将取代目前实施的2003版国家标准,成为纺织品新的强制性国标。据悉,与旧国标相比,新版《规范》扩大了婴幼儿纺织品覆盖的年龄范围,即对于婴幼儿服装产品的定义由“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”改为“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”。

此外,《规范》规定的指标,包括甲醛含量、pH值、异味等,根据这些指标,服装被分为A、B、C三个档次,经检验符合A级标准值的可供婴幼儿使用。从下月起,三岁以下儿童服装都要执行A类标准,同时,生产企业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“婴幼儿用品”字样。不符合《规范》的纺织品,禁止生产、销售和进口。
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:"本文转自锦桥纺织网"

发布时间:2012-07-09 
来源: 
查看次数:317
ICP 网警 电子营业执照
Copyright©纺织服装研究中心 www.tex-center.com
ICP备案号: 浙B2-20080238

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077号

浙B2-20080238-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