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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革制品等640种产品出口不需报检

减负:为企业节约成本近千万

据了解,从2009年1月1日起,国家质检总局将大幅度调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法检目录》),涉及进出口商品近1000种。其中,初级纺织品、矿产品、石材、工业原料、皮革制品、五金工具、小家电产品、部分石材等调出《法检目录》,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640个。而调入《法检目录》或增补进(出)口海关监管条件的产品包括有部分烟草代用品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、衬衣睡衣泳衣、家用电器、卫生器具等,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354个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凡是列入国家《法检目录》的商品必须实施检验检疫,合格后方能出口;而调出《法检目录》的不需再报检。

中山检验检疫局负责人介绍说,此次调整是为了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要求。调整后的《法检目录》进一步强调了检验检疫在安全、卫生、环保等方面承担的责任,而对一些质量较为稳定,进出口风险较低的产品,则不再实施检验检疫,这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加快进出口货物流转速度。据中山检验检疫局测算,预计2009年可为中山企业节省费用近千万元。

发布时间:2009-01-05 
来源:中国纺织交易网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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